关于这件大家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就不多说了。
我来补充一些大家不知道内幕资料,等你了解完背景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件事情,更有意思。
从哪儿说起呢?还是从罗昌平的反水说起吧。
神州专车今天的广告海报牌子真的不是硬P上去的?文案也low成这样!怀疑波叔和海清举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会举这个牌子吧?
看到这里,大家可能心想,这几个明星被坑到前台当打手、当炮灰,真是倒霉啊。但是,你们错了,神州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了,这几个明星的事儿都不算事儿,被神州坑的最惨的其实是贝克汉姆大人。
很多人都在前面回答中提到“贝克汉姆为神州租车代言”,可是,真相是这样吗?
神州请过贝克汉姆没错,但并非品牌代言,而是“携手贝克汉姆共启‘云战略’,倡导时尚、科技,绿色的中国汽车新生活”。看到这里是不是特别眼熟?跟忽悠吴法天、罗昌平的合作是一样的路子,先骗你说是搞一个公益性质的合作,实际上把你拿来做商业用途。贝克汉姆只收了神州1000万,对于小贝同学而言只是一点点钱而已,若非为了“倡导时尚、科技、绿色的中国汽车新生活”公益目的,小贝至于这样千里迢迢来到东方之国给神州站台么?
小贝的律师真是菜鸟,斗不过东方人的老谋深算,也不知道被忽悠的签了几年的合同,总之拍完照片就被神州当作代言人使用了,一用就是两年,真是连骨头缝的油水都被神州榨干了。
很多人在打听神州的广告公司是哪家。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了,是威汉。你们可能想错了,它可并不是什么菜鸟公司。
别说陈一枬了,就连陈亮途都不知道是多少广告小鲜肉们的梦中导师。
关于数字营销,到底做到哪个尺度叫合适,哪个尺度叫缺德,实在是边界模糊。这也不能怪广告人,我觉得,法律在新媒体上有心无力,所以大家都只是在摸索,该如何把控尺度,也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行业标准。以下面这个案例为例吧:
很多人可能不记得“北逃朝鲜妹妹”的新闻了。但是看图片,总能回忆起一些印象吧?
荣威广告片发布“朝鲜妹妹”惊现广州车展
虽然我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属于“负分滚粗”,但,毕竟是成功吸引眼球,它成为了威汉&荣威引以为豪的经典案例之一。营销如战场,刀光剑影不见血,一不留神成炮灰。